责任编辑:何俊熹
措施规定,自4月20日起移转不动产,无须缴交三项印花税:即特别印花税(在取得后未满两年移转所取得的住宅单位、商业单位、写字楼及车位,移转人无须缴纳移转楼价10%或20%的特别印花税)、额外印花税(非澳门居民、法人或自然人商业企业主取得住宅单位无须缴纳取得楼价10%的额外印花税)、取得印花税(取得第3个或以上住宅单位无须缴纳取得楼价10%的取得印花税)。
二是对外投资平稳发展。一季度线上证券投资工具,我们对共建国家的非金融类直接投资达543.2亿元,增长12%,占同期对外投资总额的22.4%。从投向看,对RCEP成员国投资增长33.5%、对中东欧国家投资增长41.3%,均大幅高于整体增速。